「瑞成堂」深具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〉指稱的多項基準:一、具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價值。二、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。三、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。四、具稀少性,不易再現者。五、具建築史上之意義,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。仔細思量之後,既然已經開始重劃/公共化了,是否直接援用:都市
計畫法、文化資產保存法即可進行搶救? 只要將25M-28 相關路段內移繞到「 文中+文小」西南邊線,就可以讓「瑞成堂」就地保留啊!!何況單元五,竟然都沒有『綠地』設施!? 在少子化的年代裡,文中+文小的預定範圍少一點應該無妨,如果在原25M-28計劃道路的 相關區塊(block)增設一條「綠廊」或者施作一處【細部兒童公園+廣場兼停車場】以便作為將來古蹟或歷史建築再利用、參訪遊客的需求!!這個文化搶救行動,需要 市長您以及市政府幾項緊急作為:1.啟動「暫定古蹟指定」程序或逕由市府審議指定古蹟或歷史建築文化資產後,2.市都計委員會審議/同意變更設計,3.送內政部緊急會審,推估三個月內就能走完流程。「瑞成堂」的確是一座非常值得保存的傳統建築,而且國中小就在旁邊,爾後再利用的效益非常的明顯可期!就端看 市長您暨市府團隊如何對待「在地文化資產」的文化高度與自信了!?大台中市民在南屯春安的彩繪村看到 市長您暨市府團隊高效能的行政力及高視野的文化廣度,期待 您再一次展現對待在地文化的具體行動!感謝 您在百忙中,為「在地文化資產」投下神聖的一票,這一票足以彰顯臺中市文化城不是浪得虛名?! 耑此 敬祝 政躬康泰 文化城好風光 臺中市各界文化社團一同 敬上 (代表人/蘭亭藝文工作室 黃慶聲)100.6.23. 發起單位:臺中市蘭亭藝文工作室
怪手搗毀「瑞成堂」-無政府狀態的展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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